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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试点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管理有什么规定?
    《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1]79号)中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运营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1)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个人账户基金。

    (2)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按国家规定存入银行,全部用于购买国债。以实现保值增值,运营收益率要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