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民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2013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他指出,全系统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两大建设、深化两项改革”的总体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把就业放在第一位,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实现了更高质量的就业,全省实名制就业10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普遍提高。三是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四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制度更加科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完善。五是以强化宏观调控为重点,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着力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六是贯彻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李树民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人社领域重大的制度和体制改革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推进人社领域各项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全面推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
李树民厅长指出,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一要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全年实名制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年底前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比2013年不降低、有提高,确保有就业需求的“两难”高校毕业生100%就业。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推进全民创业援助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创业带头人1万人,带动就业6万人。二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企业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58万人、2370万人、660万人、901万人和770万人。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继续按照10%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加大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力度,增发565万张,持卡人数达到1800万人。三要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完善大力引进人才、科学培养人才、广泛集聚人才、用好用活人才的机制,创新人才政策,推进有关重大人才政策制定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形成人才“政策洼地”。围绕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以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型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为重点,引进海外研发团队200个。四要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强化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考录,着力解决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试点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深入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制定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公务员考核特别是平时考核。强化表彰奖励管理,深入开展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深化公务员培训,加大基层公务员培训力度,继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工程。五要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合理调控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建立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成果。六要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强化劳动关系调整,依法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开展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查办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查处重大违法侵权案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行动,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