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已确定由辽宁保监局、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作为负责单位,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并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安排,辽宁省“以房养老”试点工作预计在2014年配套政策出台后启动。目前,国内一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层面正在设计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该产品上市后将由其辽宁分公司在辽宁推出。
省政府已确定由辽宁保监局、省民政厅、省老龄办作为负责单位,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并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以房养老”。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安排,辽宁省“以房养老”试点工作预计在2014年配套政策出台后启动。目前,国内一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层面正在设计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该产品上市后将由其辽宁分公司在辽宁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