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账基数:按照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
调整后,沈阳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是以退休人员6月份当月应发实际退休费用作为7月至次年6月份个人账户划账基数。
调整后,低于社会平均退休费的,将按照2013年的月社会平均退休费,即1608元进行计算。
划账比例:按照实际年龄段有所调整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账比例没有变化,仍为按照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段制定划账比例:
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为4.6%;
51周岁至60周岁为5.2%;
61周岁至70周岁为5.8%;
71周岁以上为6.4%。
遇年龄调整划账比例时间为达到规定年龄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账基数每年7月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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