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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辽宁688万人参加大病保险

        辽宁大病保险业务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启动,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资金来源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居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对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目前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2家机构中,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中标并与辽宁省卫生厅签订了《辽宁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协议》。人保健康辽宁分公司在沈阳市于洪区、鞍山市台安县、盘锦市和锦州市开办了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并签署了承办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