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在此区间参保人可任选。”市人力社保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沈哲恒说,不过根据往年数据,参保人缴费多选择下限1000元档,因此领取的养老待遇也相对较低。
为了强化多缴多得、多缴多补的制度激励机制,今年本市再次提高参保缴费财政补贴力度,首次实行分档补贴制度:个人缴费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而在此之前,无论缴费多少,财政补贴都是每人每年30元。“此次提标后,预计财政经费还将增加2000万元至3000万元,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沈哲恒介绍。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本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每人每月481元,其中基础部分为430元,全部由财政投入,占养老金总水平的89.4%,仅2013年这项财政投入就达14.25亿元。
明年新参保居民60周岁可领钱
此次出台的新政还有一大变化。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需要累计缴费满15年,无论男女,必须年满60周岁才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北京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早,此前本市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龄是男60岁、女55岁,此次与国家规定进行了统一。”沈哲恒说,不过,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者,仍按原规定执行。“由于是过渡期,所以也提醒适龄人群应尽量在今年年底前参保,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补贴可按新标准执行,即每人最高可补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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