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工不得超过各单位用工总量的10%,且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这项规定,无疑给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带来了压力。
三方雇佣变成经济合作,劳务外包风险大
不少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的制造企业、一些大单位的后勤,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通过对生产线、辅助性工种整体外包,将原来劳务派遣的三方雇佣关系,变为更加简单的两家企业间的经济合作方式。
但人力资源专家同时表示,有些劳务外包风险大。比方说工作条件差、强度大的建筑、装卸搬运等工作,会引起很多工伤或劳动争议,企业在承接劳务外包时需慎重权衡风险与收益。
“偷梁换柱”的做法不一定能行的通
《劳务派遣规定》中提到,用人单位将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但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仍属于劳务派遣。这意味着,靠“劳务外包”的方式减少企业中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很难成功规避新政策。
新政旨在减少目前一些企业中实行不同工资福利标准和分配办法的现状。随着新政的出台和实施,显示了国家要下大力规范用工行为,个别企业“偷梁换柱”的做法在未来肯定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