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调整前,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个人缴费按年缴纳。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增加2个缴费档次后,财政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其中,个人年缴1500元,财政每年补贴170元,个人年缴2000元,财政每年补贴220元。
记者了解到,本市45周岁的城乡居民如果选择2000元的档次连续缴费15年,按照3%的计息利率测算,60周岁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77元,比选择1000元的档次高出近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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