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调查的南京737家劳务用工单位,多数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完全可以雇佣劳动合同工,但却更加喜欢使用薪水少的劳务派遣工。15万多名劳务派遣工中,近半数已在用人单位工作2—5年,约29%的劳务派遣工工作5年及以上。与正式工相比,劳务派遣工工资待遇低,福利到手的少,这是劳务派遣工最大的痛。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办的“‘律动中国’FESCO 2013年全国法律巡讲”公益普法活动,近日在宁举办。活动中,人社部法规司吕鸿雁处长说,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企业要控制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违反新法的企业将面临处罚。未来,将有成批劳务派遣工被转正;而不少企业也会考虑将部分业务以外包形式完成。
上一篇:合肥首发劳务派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