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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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发表时间:2026-02-06 16:35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才兼备、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

2.试用期:1-2个月,工资按应发工资80%发放

3.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4.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

5.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被解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4.存在未解决的劳动纠纷;

5.处于处分期或影响期内;

6.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原则

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等近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月5日8:00~2月6日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需亲笔签名)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太清宫街6号二楼(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5.联系方式:024-26210222/31688066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

(四)政审(考察)

审查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如果存在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存在各种问题的等情况,沈阳新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是否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沈阳新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招聘机构。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有关此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考试真题等,均与我公司无关,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变化,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邮箱正常使用,以便接收相关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邮箱异常所致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亲属关系等信息。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我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招聘期间,如应聘者未按规定参加面试、政审、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沈阳新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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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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