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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缴纳201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缴费时间安排: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于每年1月份缴纳当年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为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确保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现就缴纳201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人每年96元。用人单位和职工各承担48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缴费方式:
        参保单位应按2014年1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核定数额,于当月15日前到所属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于1月20日前将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卡中。
        退休人员大额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一月份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次月补扣差额部分。在此期间,退休人员享有正常的医疗保险待遇。
        无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应于1月20日前将大额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卡中。
        三、缴费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缴费等个人权益信息: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www.syyb.gov.cn);沈阳市医疗保险自助语音服务热线96856;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触摸屏查询机;医疗保险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