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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工伤人员津贴上调——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月增170—200元

      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

      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

      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

      三级伤残每月增加180元,

      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

      调整后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1850元/月,

      二级伤残1750元/月,

      三级伤残1650元/月,

      四级伤残1550元/月。

      五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