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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作为就业的补充形式,缓解了全省就业压力

            劳务派遣 作为就业的补充形式,缓解了全省就业压力,可少数用人单位却“钻空子”,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逃避社会责任,求职者对此饱受困扰。

      求职者:合同上不是同家单位


      日前,一名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合肥学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他与一家企业顺利签约,欣喜之余却倍感纠结,因为当时来宣讲、招聘的单位与后来合同上盖章的竟然不是一家单位!他认为该单位属外包机构性质,“后来了解到,劳务派遣现象特别多,咨询其他同学,他们也都稀里糊涂。 ”

      “刚毕业很难直接签约这家的,要先与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约,分公司给人力钱,人力再给新员工发钱,所以福利各方面都不如分公司,待遇可谓天壤之别,本科生5年左右可定岗,而后才有望与分公司签约,前提是有岗位。”知情人士说。

      人社局:少数单位涉嫌欺瞒

      记者随机抽取几名大学生调查发现,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的“身份归属”都很纳闷。安徽大学网络工程专业毕业生王海清告诉记者:“难道签约不是单看招聘时来的单位名吗?面试时没人告诉我什么派遣,我也没问,不过应该没问题。 ”

      目前劳务派遣的形式主要有: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等,常见的为转移派遣。合肥市人社局监察支队副队长宣恒健表示:“总体上劳务派遣是一种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可是不乏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而使用欺瞒手段,使用对派遣概念模糊的廉价劳动力,这样便可随便炒职工‘鱿鱼’,从而导致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和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

      人才市场:发现不实沟通协商

      “劳务派遣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才是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宣恒健告诉记者,“本来这项政策可以有效降低用人成本、减少劳动纠纷、便捷人事管理等,只是少数不规范单位钻空子,让这件事变了味。 ”

      合肥市开发区人才市场工作人员李先生表示:“目前,这种派遣方式是大势所趋,但是单位不应欺瞒,应事先详细告知应聘者具体是和哪家单位产生劳务关系,对于签约后发现与当初事实不符的求职者,由于目前还未与签约单位产生实际上的用工事实,建议积极与其沟通协商。